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嬰兒固然要完全依頼看護者,但仍然可以在看管下發展與他人相處的社會意識。

 

一歲大的小朋友通常十分依頼父母 / 看護者,並很難離開他們,除非在一個十分熟悉的環境。

 

要培養孩子的獨立,可定期帶他們上有大人在場的陪同班,讓他們在感覺安全的環境中,嘗試新的體驗及學習機會,讓他們學習接受「其他人」,同時能增加他們與看護者及家庭環境外其他人間的積極互動。

 

由18 個月開始,孩子開始可以較為獨立活動,不再需要寸步不離,並可以忍受父母/看護者在附近的房間。這時可以開始循序漸進地訓練他們短暫的分離。

 

當孩子開始學習分開,他們很可能會轉移對其他人產生好感,例如是老師或者同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