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幾個月來,大家可能也對「居安思危」四個字有了更深刻的體會。今日與大家分享危疾保險的新趨勢。在大家心目中,危疾保障的理賠金額動輒數十萬元,索償理賠之後,該保障理應完結。隨着保險計劃日新月異,近年已推出了一些提供多次危疾保障的保險計劃。換言之經過第一次索償理賠後,只要過了指定的「無癌症期」,便可再次申請賠償。這對於個人以至其他家庭成員而言,都是更周詳的風險管理安排。
根據 2018 年世界衞生組織(WHO)公佈的資料顯示,於 2016 年,全球有 5,700 萬人死亡,當中 4,100 萬人,即超過七成人是死於非傳染性疾病,包括心血管病、癌症、慢性呼吸系統疾病,以及糖尿病。
以往的危疾保障只包括 40 多種的嚴重疾病,並只作一次性的賠償,保障年期有限,亦沒有「再保險」的功能。踏入新世代,新型危疾種類也增加了不少,危疾保險亦因此而改良了保障範圍及內容,變得更全面。現時的危疾保險涵蓋 100 項以上的嚴重疾病,保障至終身,更可在符合「無癌症期」的特定條件下,作出多次賠償。此外,亦有一些危疾計劃可包括父母的保障在內,亦可提供指定供款年期的選項,若到達某個年數,可把已繳付的保費全數取回,仍可擁有終身的危疾保障。
我們以個案作例子,令大家更易了解。王太在結婚後為了讓自己和家人得到更佳保障,於 35 歲時投保了名義金額一百萬元的危疾保險。投保 5 年後,王太不幸患上乳癌,幸好及早發現,王太即獲早期危疾賠償 20 萬元。
但好景不常,王太於兩年後確疹患上腎衰竭,由於她在保單生效後首十年患上此病,她同時可獲得嚴重危疾賠償及額外嚴重危疾賠償共 130 萬元,亦因為患病緣故,王太獲得免除餘下基本計劃保費。
身為非吸煙者的王太,在 47 歲時又再遭逢噩耗,確疹患上肺癌,獲賠金額 100 萬元。王太的肺癌在 50 歲時仍未治癒,於是再得到額外 100 萬元賠償。
直至 50 歲時,由於年紀增長,加上長期患病的影響下,王太不幸中風,獲 100 萬元的危疾保障。
雖然王太沒有完成名義金額一百萬元的供款,她前後多次患病,所得到的賠償金額超過 450 萬元。
坊間的危疾保障計劃甚多,計劃的保障範圍及涵蓋的危疾種類亦各有不同,建議與理財顧問一同計劃並訂製合適個人需要的危疾保障;他日真的患上嚴重疾病時,有足夠的危疾賠償作醫療費用,舒緩自己及家人的負擔。另外一提:大部份的危疾保障均設有三個月的等候期,定期檢視個人的保險理財組合,才是保障個人及家人的上上策。
富有十多年經驗的資深理財顧問,2013 南華早報及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合辦的全港財策師比賽冠軍,具備香港財務策劃師(CFP)、國際金融理財師(CFP)、美國認證財務顧問(CFC)、中國註冊理財規劃師(CICFP)、核准退休顧問(QRA)等專業資格,提供保險及投資各方面的理財方案。如有個別理財問題,可聯絡 meyersjenny@ymail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