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 BN(O) 可獲得簽證到英國居留,坊間許多解讀眾說紛紜,但這些純粹猜測的內容其實看得太多,只會讓打算申請的朋友愈搞愈亂。
最近以不同途徑向我查詢各種資料的朋友非常多,我歸納了他們最主要也最核心的問題,並以專業的法律角度作出簡單而清晰的答案。以此為標準,如果你有更深入的問題,建議你找一位專業的顧問為你解答,以免有了誤解令計劃出差錯。
較早前英國政府的公佈只是一個方案,預計有關法例將於今年秋季落實,明年一月開始接受申請。
申請人最早可以在到達英國三個月前申請,假如你想明年 6 月 1 日到達英國,最早可以於 3 月 1 日申請。獲批簽證後,一般需要在指定的一個月內登陸英國,今年由於疫情的關係,目前的登陸時間改為三個月。
目前公布的方案沒有提及具體的數字,但可以參考現時配偶簽證的財政要求,二人家庭為 £62,500、三人家庭為 £72,000、四人家庭為 £78,000。再強調一次,這數字只作參考。
目前公布的方案只提及,首次申請時需要有學習英語的意願。
五年後申請永居時,所有 18-64 歲人士 (以申請永居日期計) 需要通過 Life in the UK 考試,及有關的英語要求 (IELTS Life Skills B1 Test 或以英語授課的大學學歷證明) 。
申請人需到英國移民局指定的診所進行肺結核測試, 報告的有效期為六個月。如測試結果呈陽性或不確定,申請人需要接受痰液測試,化驗結果需時約兩個月。
在第五年申請永居時,需要證明過去五年間,任何連續的 12 個月內,不離開英國多於 180 天。
在第六年申請英籍時,需要證明過去五年間,即第二到第六年,總共不離開英國多於 450 天,最後一年不多於 90 天。
根據現時法例,父母需要一起申請,小孩子才可以獲批簽證。五年後,亦需要雙方父母一起獲批永居,小孩才可以有永居。至於新的 BNO 計劃會否有所不同,有待法例落實後進一步公布。
申請人需要持有小孩的獨有撫養權 (Sole Custody),並在申請簽證時提供有關的法律文件,包括由法庭發出的獨有管養權令和可帶同子女離港的許可令。
目前公布的方案有提及可以申請 18 歲以上的子女及父母 (adult dependent),但詳細的條件有待移民法於今年秋季落實後進一步公布。
英國移民局會考慮申請人過往的刑事紀錄詳情而作出判斷,包括有關案件的類別、犯罪日期、判處刑期、是否曾被判處監禁等。
根據《罪犯自新條例》,如果是首次在香港被定罪,而判處為不超過 3 個月的監禁或不超過 1 萬元罰款,只要 3 年內沒有再被定罪,其定罪便會被視為「已喪失時效」。若申請人的犯罪紀錄已被視為「已喪失時效」,一般不會對簽證的申請造成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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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想了解更多有關英國移民的資訊和故事,可以參閱我的著作:
《擁有同樣寄望 香港人移居英國的故事》
《只想追趕生命裡一分一秒 移民英國解讀101》
英國大律師,畢業於英國倫敦城市大學法律碩士,英國林肯大學法律學士。
專業從事英國移民工作逾九年,熟悉英國移民法例, 抱着以心對心的理念,創立《英倫移民》,提供各種英國移民及簽證的咨詢服務,擁有處理各種複雜案例的經驗,過去多年成功協助數百個家庭移民英國,實現心中的理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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