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回理財專家黃清敏提及到憑BNO Visa證件想提前取回MPF 移居英國的情況(昔日文章:持BNO Visa無法取回MPF的絕望真相)。今次提提大家就計劃移民之前,需要先做好資產管理;如果處理不當,除了嚴重影響移民後的生活質素,更有機會為下一代帶來不必要的稅務負擔。今期亦會跟大家分享一個移民英國的理財個案,希望可以深入淺出地讓大家了解移居英國必須注意的事項。
眾所周知,香港幾乎是全球徵稅最低的地方,在移民外國之後,各方面的稅項都很可能會較香港為高。
以香港人熱門移民地點英國為例, 當地的入息稅、資產增值稅,以及遺產稅都相當高,因此被稱為「三大稅務殺手」:
1) 入息稅(Income Tax) 的最高徵稅率為45%,
2)資產增值稅 (Capital Gain Tax)的最高徵稅率為28% ,
3)遺產稅(Estate Tax)的最高徵稅率則為40%,
三者都是全球徵稅。
個案資料:
- 客戶個人資料: R女士今年50歲,已婚,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,沒有其他國籍身份,專業人士,今年計劃全家移民英國;有一名16歲兒子,正準備到英國升學。
- 資產: 擁有一座已繳清的私人自住物業,持有現金三百萬,股票及基金投資增值約港幣二百萬。
R女士現有的資產包括股票及基金均有獲利,可考慮先行沽出資本增值的金融產品,以免成為英國居民後需要繳付高達 28% 的資產增值稅。
自住物業安排方面,雖然英國和香港有簽訂相關的雙邊租務條約 (DTA),若將現有自住物業變賣或放租,增值或租金收入可獲豁免繳交部分稅項,但最終亦要面對遺產稅的問題。若保留自住物業,普遍受到所在地的法律約束,建議準備一份業權承辦的遺囑,以便日後遺產受益人辦理所需的程序及時間。
至於保險的安排,可參照之前跟大家分享的文章(昔日文章:考慮移民前,你先要「心中有數」)。
移民到英國並在抵達前在香港設立全權信託,透過該信託下的香港離岸控股公司持有相關投資。由於該信託是在香港成立,信託收入來自香港,亦在香港進行管理和控制,因此將被徵收香港而非英國的利得稅。
另一常見的稅務規劃便是將保單轉移至信託。移民英國前先在香港購買大額保單並在移民前(成為英國稅務公民前),將該保單的持有人及受益人轉到成立的海外信託名下,信託受益人只有在提取信託收益時,才需要繳交英國個人稅。若配合有效的信託資產配置,更能夠控制信託的費用,合法延遲甚至減低繳交各類稅項。
考慮定居英國之前,除了清楚在英國徵收的各項稅務之外,亦要認識自己在英國的稅務身份:在英國稅例上,基本分為以下三類:
1)「國籍」(Citizenship)
2)「居民」(Resident) 及
3)「定居」(Domicile)
這三種不同的身份概念,各有不同的徵收稅務情況。此外,大家亦應留意英國稅法在過往幾年經歷了不少變化,因此每作出一個財務或稅項安排的時候,應諮詢律師或稅務規劃師的專業意見,避免違反新的稅務法規。
如欲了解更多關於移民稅務資訊,可以諮詢你的個人理財顧問,或者電郵給我再作詳談。
富有十多年經驗的資深理財顧問,2013 南華早報及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合辦的全港財策師比賽冠軍,具備香港財務策劃師(CFP)、國際金融理財師(CFP)、美國認證財務顧問(CFC)、中國註冊理財規劃師(CICFP)、核准退休顧問(QRA)等專業資格,提供保險及投資各方面的理財方案。如有個別理財問題,可聯絡 meyersjenny@ymail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