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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一年娛樂圈報道過的離婚新聞可謂一單接一單,先有歐倩怡與郭晉安結束18年婚姻關係,後有同樣結婚18年的姚嘉妮亦宣佈自己早已與前夫林祖輝離婚,兩對前度夫妻不約而同君育有一對仔女。

歐倩怡與郭晉安結束18年婚姻關係。

姚嘉妮亦宣佈自己早已與前夫林祖輝離婚。

事實上,婚姻不只是兩個人的事,很多時牽涉子女撫養權,不少離婚夫妻為爭奪誰來管養子女兒而對簿公堂,鬧得勢成水火。其實由一方主力管養子女並非唯一選擇。

今期法律專欄繼續找來曹喬菱律師,為大家介紹何謂聯合?法定監護權,讓離婚夫妻有機會「二揀一」,給孩子一個更具善意的生活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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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個案分享 - 10歲男生人生抉擇 - 爸爸、媽媽「二揀一」?

昨天下班回家的時候,經過一個小公園,我看到一個男孩子在鞦韆上盪著,他臉上掛著一個大大的微笑,讓我想起了一個人。

在我這些年從事家庭律師的日子裡,遇過很多不同個性的客戶,也聽過許多不同的故事。其中一個案子裡,我的當事人想要處理與丈夫離婚的事情。我對她特別有印象的原因,是她每次上來辦公室跟我見面時,總是會帶著她那大約10歲的兒子一同前來。

客戶和丈夫之間的問題並不算很少見,兩個人生活習慣的不同,長久以來累積了許多源自於對方及各自家庭的壓力,終於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。在描述丈夫時,我能清楚感受到她承受過許多的委屈,到最後終於懷有不可舒解的恨意。

然而在聽她述說丈夫種種不好的同時,我卻留意到陪在她身邊的孩子雙眼卻流露著很複雜的情緒。

 

夫妻無法同行 但無減對仔女的愛錫

父母關係變差,到終於必須離婚是件無可奈何的事。在這案子裡夫妻二人對孩子其實都一樣愛錫,關係也非常密切。兩人都希望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,而這也是客戶其中一個非常緊張的地方。

雖然客戶個人的希望是可以一人獨佔撫養權,但我認為也需要好好跟客戶解釋孩子的願望。
我花了不少時間去和客戶溝通,慢慢讓客戶明白到孩子對於父母雙方要分手是會感到痛苦的,尤其是當他聽到母親算數父親不足時,更感到非常困擾。

非常慶幸客戶明白了我想講的,亦理解到孩子的利益是不應該被自己的情緒所蓋過,最後終於同意了與孩子父親分享「聯合法定監護權」(Joint Legal Custody)。即是指父母雙方共同擁有對孩子的法定決策權,包括關於孩子教育、醫療、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決定。這通常意味著父母雙方需要就這些重要事項進行溝通和協商,以達成一致的決定。

 

最後定案:「共用照顧」方式輪流照顧孩子

他們也同意以共用照顧(Shared Care and Control)的方式,雙方輪流照顧孩子,確保孩子在雙方家庭之間的時間分配相對平衡。

孩子的意願從來不應被忽略,如果父母在離婚過程中可以接受更多溝通和協商的可能性,免卻了一些可能引來更多痛苦的法律程序,這不單對於客戶和丈夫都是好事,而孩子也可以在一個更少憎恨更多理解的環境下,愉快地生活和成長。

 

 

延伸閱讀 >> 法律專欄|配偶出軌導致離婚,需繼續供給贍養費造成二次傷害 – 曹喬菱律師

 

 

離婚打官司邊個贏面大曹喬菱律師

本文作者:曹喬菱(Jocelyn Tsao)

衛達仕律師事務所香港辦事處董事總經理、領導離婚及家事法律顧問團隊的合夥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