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孩子年齡日增,其視覺發展亦漸趨成熟。要及早發現孩子的視覺問題,家長可參考以下的視覺發展標準,在日常生活中加緊留意孩子視覺功能的運用﹕
12-18 個月
- 開始同時使用雙手及學習運用手眼協調,以雙眼檢視手中拿著的玩具 (12-14 個月)
- 容易被簡單線條及色彩繽紛的圖畫吸引 (14-16 個月)
- 經常把物件放於很近距離的情況下觀察 (14-18 個月)
- 當要求別人注意某些物件時,會懂得用手指指向物件的方向 (14-18 個月)
- 能從圖書中確認出某些圖形或圖像 (16-18 個月)
24-36 個月
- 可單憑雙眼觀察事物而毋須依靠雙手觸摸去感受物件 (20-24 個月)
- 遠處看到喜愛的物件或人物時會作出反應,例如:笑或凝視 (20-24 個月)
- 喜歡觀看移動的物件,例如:滾動中的車輪或攪拌器 (24-28 個月)
- 在紙上塗鴉時會留心觀察自己的手或紙上的圖案 (26-30 個月)
- 當走路或攀爬時會視察四周環境 (30-36 個月)
- 觀察及模仿其他孩子的舉動 (30-36 個月)
- 開始懂得填顏色 (34-38 個月)
- 理解故事書內的插圖及能表達出插圖的內容 (34-38個月)
- 雙手和雙眼能協調運用,並能應付需要較高技巧的活動,例如﹕打球、繪畫
- 能畫圖畫,並解釋圖畫的內容
- 能畫出各種形狀(三角形、星形等)及能分辨出它們的特徵
- 有相當的填色、剪紙等勞作技巧
- 能準確地控制細小的物件,並放進其他物件之內,例如:鎖匙孔、錢箱
- 會留意四周景物及保持警覺,例如:當有物件撞向自己時,會懂得閃避
- 能敘述以往看見的地方、物件或人物
以上各項都需要孩子運用他們各種視覺功能才能辦到。這些功能包括:視覺追蹤及搜索、手眼協調、顏色視覺、立體感、空間感及視覺認知。若孩子於適當年齡仍未能達到以上提及的標準,便應及早作出檢查及治療。
建議孩子自3 歲起定期接受全面眼科視光檢查,以確保孩子的視覺發展正常,並能滿足他們生活及學習視力的需要。
資料來源:理大護眼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