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和同事們一起討論產假的問題。香港有規定僱員可享有10 個星期的有薪假期,至今年12月終會增加至14個星期,聽起來算相當不錯。不過其中一個身處丹麥的特邀撰稿人卻告訴我們:丹麥是有足足一年的有薪產假!
究竟哪個國家對孕婦福利最好?哪個國家最差呢?立刻看看吧!
一起來看看我們鄰近地區的有薪產假如何吧!
2013年的產假規定,女士單胎順產者,可以獲得98天(14週)產假;難產者,產假會增加15 天;而生育多胎者,每多生一個嬰兒,還會增加15天的產假呢!
日本的有薪產假是14 個星期,但只可獲得6 成的薪水。不過在嬰兒滿一歲前是可以申請最長一年的無薪育兒假。
韓國的有薪產假是60 天。
歐洲大部份國家都非常慷慨,令人非常羡慕!
捷克和斯洛伐克,母親每生一個孩子都能分別享獲三年的產假,而這個產假還可以與父親一同分享。即是媽媽可以放頭兩年,之後那一年便可以讓父親放假。在休假期間,母親能從國家政府獲得金錢資助,頭兩年的資助為256 歐元/月(約HK$2,740),此後為164.22 歐元(約HK$1,756)
北歐國家可說最慷慨的國家。瑞典法律規定,所有有工作的父母每生育一個子女都會享有16 個月(480天)的有薪假,期間的費用由國家和僱主分攤。前390 天的薪水為原工資的77.6%,而後90 天為固定薪水(每天補助180 克朗)(約HK$220)。
在挪威可以有兩種選擇:一,是夫婦可休息47 周育兒假,拿取全額工資;其二,是可休息57 周,拿取原來工資的8 成,這些費用全部由國家承擔。
而且,父親必休的育兒假為12 個星期。根據挪威媒體報導,如今9 成的父親都享有育兒假。
在美國,根據1993年實施的《家庭與醫療假法》規定,僱主必須給予新晉父母12 星期的無薪產假。
不過不同的州有不同的實施情況。據朋友說,某些大公司和香港一樣,都是「前四後六」,而且是有薪假。因此需視乎地區和公司而定~
香港於今年12月11日正式將法定產假由多年來實行的10週提升至14週,終於與中國內地看齊。身為香港的準媽媽們,你們滿意你的產假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