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些時候,家裡發生了一場小革命。
小女兒快要七歲了,這個小鬼頭,自以為七歲是一個里程碑,象徵自己不再是小女孩,所以應該擁有「大女孩」應有的東西。她首先要求一隻女生最愛的電子錶,嫲嫲爺爺義不容辭,當生日禮物送給她了。第二,她要一個小銀包,是那種可以放紙幣,又可以放咭片的對摺款銀包,縱使她根本沒有零用錢,但銀包可是大女孩的標記,好吧!這個易辦,我就給她買了一個當生日禮物。最後,也是她最大的要求,她要自己的房間!
我問她理由,小女兒說,自己七歲了,應該要擁有自己的空間,她還給我說,這是私隱的問題。七歲的小朋友跟我談私穩,有點兒嚴重,所以我就把這個要求,交到我家的最高權力 – 爸爸去解決。
其實爸爸一直堅持兩個女兒應該共用一個房間,學習分享之餘,還可以增進感情。所以當爸爸聽到這個「自己房間」的要求時,不問因由就一口拒絶。天呀,不知道哪來的硬骨子,這個小鬼頭拿來紙張、廢物給自己做了個示威裝束,每每在家就穿戴上身,遇到爸爸回來,還會大叫口號「Own Room! Own Room!」。
讀到這裡,你可能會奇怪,怎麼這個只有六歲,還沒到七歲的孩子懂得抗爭,懂得爭取?還會談私隱問題?其實我經常跟孩子讀新聞,我們的城市發生了什麼事,世界又有什麼值得關注,我都有跟女兒們分享。有點兒像閒話家常的語氣,讓她們從跟媽媽的日常對話中認識時事,明白社會的真義。
曾經教她們,自由是每個人予生俱來的權利,在不傷害別人或秩序的情況下,我們可以隨自己喜歡發言,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事,也可以為自己爭取應得的東西。
謝謝小女兒,她的表現,讓我知道,家裡的公民教育成功了。
後記:我家的兩位女兒還在分享同一房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