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逢聽到有朋友講工人借錢,真係頭痕!我都好怕!對上一個工人姐姐做左年幾,有日我從信箱收到一封「銀行信」寄給她,真令人懷疑!
跟丈夫商量後,我地收到封信第一時間是上google search封信來源,因為寫菲律賓文我們看不明,查看後知道是財務公司寄來的,然後找天晚上交給工人,在她自願的情況下在我們當前開信,了解究竟。
我們先前已猜想工人借錢的可能性,不過問她最清楚!姐姐聲淚俱下說她媽媽有事手入院,要做手術。(不過我半信半疑)所以向財務公司借左一大筆錢,而果筆錢真係借盡,工人每月人工$3,920,財仔就借$3,200 x10個月(即$32,000),因仍有10個月完約,再加埋利息,每個月還$3,600幾,利息每月400幾蚊,財仔真係食水深!
因為姐姐第一期已經overdue,財仔見佢一冇還錢就立即寄信來通知,幸好叫發現得早,我們建議姐姐的貸款由僱主代交,餘下的人工就每月照出糧給她,以免她洗哂無錢還,姐姐都同意我們做法,所以我地做僱主辛苦些都每個月幫佢交貸款到財仔處。
我問過財仔,如果個工人突然間走左佬,或者期間被解約,咁餘下的債務如何處理?
其實好簡單!只要間財務公司有牌,如果工人走左佬,佢地係唔會追僱主債,僱主一定要將入境處的解除合約信傳真比財務公司,通知佢地呢個工人不再在港工作,財仔就唔會打擾僱主,佢地只會call返菲律賓找工人繼續追債,最後我工人真係走左佬,但財仔就冇追我地債,總算告一段落。